人造板甲醛VOC环境舱试验介绍
点击次数:34 更新时间:2026-02-01
1,试件放置:
试件制备好后尽快置于释放舱中,测试试件应放置于舱内合适位置,以保证空气气流均匀分布于测试试件的释放表面。关闭舱门,确认释放舱的气密性和气体流量。
2,试验周期:
试验周期根据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确定。试验开始后的第3天(48 h~72 h之间)开始空气采样。从第3天至第5天每天采样2次﹐两次采样之间的间隔应超过3 h。如在试验开始后的第5天已达到稳定状态,可停止试验。如果在第5天没有达到稳定状态,自第6天开始采样次数降为每天一次,直到达到稳定状态,或者是连续测试28 d停止测试。
通常以达到稳定状态时次测试结果作为试件的苯酚释放量测定结果,试验最多进行28 d,如第28天尚未达到稳定状态,以第28天的测试结果作为苯酚的释放量。
GB/T 31762-2015《木质材料及其制品中苯酚释放量测定 小型释放舱法》是一种重要的国家标准,对于控制木质材料及其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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